市场监督管理所
经营者临时经营备案承诺书
经营者做如下保证:
一、遵守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、规章。
二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生物、化学等各类敏感物项以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
三、不伪造、变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、出卖有效经营证照。
四、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,准确的真实的;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、准确的、合法的。
五、经营的产品必须严格遵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《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规、规章。
六、坚决不虚假宣传、夸大宣传,承诺不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;做好销售期间安全预案,确保宣传、销售期间安全。
市场监督管理所签字盖章:
经营者签字:
年 月 日